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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清新县文学、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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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3: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跃我县群众文化生活,繁荣我县文艺创作,特举办庆祝2012年度“美丽中国”文学、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评奖活动。
一、评奖内容
这次活动分文学创作杯、书法创作杯、美术创作杯、摄影创作杯四项评奖。创作内容以“美丽中国”为主题,展示我国人文关怀、风土人情、美丽风光、时代风采,宣传十八精神。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优秀作品。
三、作品要求
1.文学作品:字数不限、体裁不限、要求打印或用原稿纸抄写,一式三份。作品正文不署名,另纸注明,再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存档。
2.书法作品: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规格为竖式,最小不小于四尺斗方,最大不超过6尺,篆刻不少于10枚,需附释;
3.美术作品:必须为原创,谢绝临摹。各种画种均可,要求国画为竖式,最小不小于四尺斗方,最大不超过6尺,其它画种不小于2开纸,最大宽不超过1.5米,每人投稿不超过3件,油画、漆画自行装框。
4.摄影作品:要求交5R作品及电子照片,每人投稿不超过10件。
四、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由组委会邀请文艺家组成评委小组,进行公平、公开、公正评奖。各项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获奖作品在清新文联主办的《清新文苑》文艺期刊上刊登;优秀文艺作品推荐参加省市各项文艺比赛、展览。
五、参赛对象及送稿事宜
1.参赛对象:凡在清新县生活、工作的成年人及文联各协会会员均可参赛。注:近两年获得一、二等奖的作者不参评。
2.截稿、评奖时间:从12月1日——12月25日为作品征稿时间,在12月30日前评奖。
中共清新县委宣传部
清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11月29日


发表于 2012-12-3 20: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繁荣文化 好事.
发表于 2012-12-9 22: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不在清新工作生活的影友可以参赛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2 13: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不在清新工作生活的影友可以参赛吗?[/quote]
应该可以的,现在清新都成立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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