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并经清远市文联批准,由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摄影家协会发起并主办2013年清远市第六届摄影艺术展。影展目的是致力于发现新人、多出精品、推出新作、鼓励创新、推动发展,把我市摄影创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一、规则 1、清远市摄影艺术展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创新,推进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健康发展,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本会会员及居住在清远市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3、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不限、提倡新作,欢迎清远市题材的作品,在清远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摄影展已经展览过的作品谢绝参加。 4、对参评作品要求:作品尺寸为5R照片,原文件边长不得小于3000像素5M,JPG文件不少于3M,长边比例超过一半的,可做10R照片。。 5、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每类别不超过20张(组)。 6、组照算一张,在作品背后填写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题目,注明类别,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否则不予接纳参赛)。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7、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本会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网站、展览、印刷品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二、评委组成 本届展览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至少有3-5人组成,邀请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及本市的摄影专家担任评委,为使评比公平公正,评选现场开放给影友观摩与监督。 三、类别与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分A、B二类,入选作品共计 132幅,视收到各类别张数调整各类别入选数量。 A类:社会生活类(包括人文风情、新闻、纪实等,A类作品不得修改原始数据),评出: 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10件,入选作品450件。 B类:艺术作品类(包括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城市风光、动植物等),评出: 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10件,入选450件。 凡有作品在本届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颁发相关奖杯和证书。 四、时间安排 截稿日期: 20138年10月18日 (以作品交到协会的具体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 20138年10月19日 展 览: 20138年11-12月在清远中际会展中心和连州(国际摄影年展期间)展出。 五、送稿地址:清远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 (清远市新城区银泉北路广播电视台对面中富-金鹰摄影冲印店(电话:3378788) 联系人:陈光颂13802892213 潘赣明 13622932122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市摄影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