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昱 楼主发表于 2010年3月19日 13:06 来自PC
主承办方: 清远市长江网球俱乐部
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一、竞赛项目 比赛设男子单、双打,女子单双打,混合双打项目
二、比赛时间
2010年4月23--24日 长江网球俱乐部会员积分赛(一)
(长江网球俱乐部会员积分比赛每季度举行二次。望各位网球爱好者积极参加。)
(本计划如因天气或其它原因做出调整另行通知)
三、参赛资格
1、参赛选手必需是长江网球俱乐部会员。
2、选手应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若因隐瞒自身疾病而在比赛中出现意外,大会不承担相应责任。
3、总决赛参赛选手资格:每季度比赛累计积分,获得积分前16名的选手进入总决赛,如出现获得资格的选手弃权,名额依次顺延。
4、清远(长江)网球俱乐部有权对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5、每名选手最多只能报两项比赛。
四、竞赛办法
1、每次积分比赛第一阶段为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同名次淘汰赛。
2、积分赛采用6局先胜制和无占先记分法,局数5-5时应净胜2局,6-6时采用决胜局决定胜负(无占先)。总决赛赛制赛前另行通知。
3、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2对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3对或3对以上得分相同,则按净胜局多少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4、参赛选手遇有连场,可休息最多不超过10分钟。
五、分组和抽签办法
1、第一次积分赛为抽签进位;
2、第二次积分赛按第一次的积分设立种子,并根据报名情况决定种子的参赛办法;
3、总决赛为抽签进位。
六、竞赛积分
1、分站赛积分:
冠军 亚军 4强 16强 32强 64强 128强
1000 600 360 90 45 25 10
2、总决赛积分:
冠军 亚军 四强 16强
2000 1200 720 180
七、对选手违反竞赛规则的处罚
选手违反竞赛规则,给予三级(警告、罚分、罚局)处罚。
八、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均由承办单位选派。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能胜任裁判工作。第一阶段为信任制。第二阶段另行通知。
九、申诉
1、如对选手资格有异议,可向大会写出书面材料申诉,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大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2、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选手资格问题进行举报的截止时间为比赛开始前(分站赛)或运动员签到结束时(总决赛),同时须提交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奖品和奖金
1、各项每站积分赛获得前二名的选手均可获得流动奖杯各一个(奖杯在下一站冠、亚军诞生前由上一界冠、亚军得主保管)。年终总决赛比赛完后,总分排行前二名永久获得流动奖杯。(每站(总决赛)冠、亚军在奖杯刻上名字留念)
十一、报名相关事宜
1、比赛报名费:人民币50元/项;
2、比赛报名费在赛前一次性交齐,一经抽签不再退费。报名表请认真填写,如因选手填写错误导致自身无法正常参赛或享受赛事提供的正当权益,一切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负。
3、报名截止日期:
第一次积分赛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19日
电话报名:联系电话:13926681612 1392668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