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 楼主发表于 2012年11月4日 01:12 来自PC
这是不能再浅显的道理了。
本来说是去买菜做饭的,可是路上就突然决定说在外面吃了,这样的善变是可以被原谅的。
尽管我们都知道:身上合计只带了一百块。
也是鉴于此,你知道的,我们只能找那种不是大道上的,巷子也不是那么浅的,门面也不那么大的如此之类的馆子。
也好,直接帮我们排除了很多干扰,最后去了报社旁某餐馆,上的是二楼。
天气虽然不热,但心里迫切希望店家开空调的,空气闷得能让我嗅到地毯发霉的味道。
可能我们来的早了,环顾周围,无人用餐,作罢。
选择了套餐和小点。套餐是那种有饭有菜有汤,看起来也不那么快餐的,希望这样的解释不会太模糊。
除了我喜欢的牛腩粉,其他的,我想就只有填饱肚子的功能吧。
餐毕,弟弟去洗手,俩人就在收银处等,完了下楼,上车走人。
走出大概一里路,被问:
买单了吗?
你没买?钱在你那?
看看一百块还在不在就知道了。(钱少的好处还是有的)
嗯。
停下,红太阳还在,讨论:
还回去不?
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还是回去吧?
那就回去吧。
折返,重上二楼,收银的是老板娘,看到我们有点惊愕,是的,她确实是把我们忘的很干净。
干净得就像那张刚才被我们弄脏了现在又很干净的桌子。
简单说明情况,结账,走。
回头一想:
弟弟这手洗得确实有点久,不然我们怎么会等的那么不耐烦,没埋单就匆匆走了呢。
因此,我们做到了也没什么值得表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