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举 办 第 三 届“飞 霞 杯”征 文 大 赛 的 通 知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文联、文学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市的文学创作,提高我市的文学创作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作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飞霞杯”征文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歌颂社会主义新中国,展示清远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过程中出现的新人、新事、新气象。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二、作品体裁: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小说均可。散文作品在3000字以内;诗歌作品50行以内;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作品均在6000字以内。 三、征文办法:每件作品须交5份打印件(可复印)。可以以单位名义报送作品,也可以以个人名义报送作品。凡报送的作品应注明联系人、地址和电话,应在信封注明“飞霞杯”征文字样。 四、征文时间: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五、评奖办法: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发给证书和奖金(评委作品不参与评奖)。获奖作品可以作为加入市作家协会的条件。 六、作品报送地点:清远市银泉路社科大楼10楼清远市社科联。联系人:邓维善,邮编:511518。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市作家协会 |
关于举办清远市第六届“北江之春”舞蹈大赛的通知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文联、音协: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用好歌来歌颂党,传承党的优良传统,讴歌改革开放伟大成果,发展先进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我市的音乐演艺水平,经研究,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举办2013年“农信(农商行)杯?清远市第五届音乐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农信(农商行)杯?2013年清远市第五届音乐大赛 二、大赛主题: 幸福清远、欢歌颂党 三、主办单位: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广播电视台 四、承办单位: 清远市音乐家协会 清远市银行业协会 清远市农村信用社 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清远分中心 五、策划执行单位: 清远广播电视台新领域传媒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六、赛程安排:(具体准确时间届时见组委会赛程安排表) 1、报名期: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中旬 2、海选:6月中旬-7月中旬 3、复赛:7月中旬-7月下旬 4、半决赛:8月中旬 5、总决赛:8月下旬(具体待定) 七、比赛形式: 1、独唱:赛程包括:1、海选;2、复赛;3、半决赛;4、总决赛。 2、器乐:赛程包括:1、初赛;2、复赛;3、决赛。 八、选手来源: 1、社会报名; 2、培训中心、学校、单位和企业推荐; 九、参赛对象、条件: 1、独唱选手不限年龄、婚史、性别、学历和户籍; 2、器乐选手不限性别、学历和户籍,具体根据选手报名情况按年龄划分组别;(少儿组:A组6-12岁、B组13-15岁;成年组16岁以上) 3、参赛要求:身心健康、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4、基本条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参赛歌曲:风格不限,要求内容健康向上。 十、报名时间、地点、手续: 1、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5日期间; 2、报名表索取地点:清远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所有清远市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营业网点; 3、报名地点及咨询热线:(1)清远广播电视台一楼新领域传媒,电话0763-3368268;(2)清远市北江二路嘉富园二楼清远市音乐家协会,电话0763-3388692;(3)各县(市、区)文联、音协; 4、递交文件:进入复赛选手需递交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设立奖项: 1、独唱设冠、亚、季军和单项奖以及十佳歌手,分别给予奖金、奖杯和证书奖励; 2、器乐按组别设冠、亚、季军及十佳乐手,分组别给予奖金、奖杯和证书奖励。 十二、其他说明: 各参赛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服装及化妆等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赛事联系人: 清远广播电视台刘锦萍,电话13926687002;李英瑛,电话13750168130; 清远市音乐家协会林传佑,电话13927660983;张洁,电话3388692。 特此通知。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广播电视台 |
关于举办“2013年度清远市美术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文联、美协: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美术创作水平,繁荣我市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美术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 “2013年度清远市美术作品创作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作品题目、画种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 请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协助做好大赛工作。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市美术家协会 |
关于举办“2013年度清远市书法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文联、书协: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的书法创作水平,繁荣我市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 “2013年度清远市书法作品创作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联系人、地址和电话)。 请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协助做好大赛工作。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市书法家协会 |
清 远 市 第 六 届 摄 影 艺 术 展 征 稿 通 知 |
经清远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并经清远市文联批准,由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摄影家协会发起并主办2013年清远市第六届摄影艺术展。影展目的是致力于发现新人、多出精品、推出新作、鼓励创新、推动发展,把我市摄影创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一、规则 1、清远市摄影艺术展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创新,推进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健康发展,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本会会员及居住在清远市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3、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不限、提倡新作,欢迎清远市题材的作品,在清远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摄影展已经展览过的作品谢绝参加。 4、对参评作品要求:作品尺寸为5R照片,原文件边长不得小于3000像素5M,JPG文件不少于3M,长边比例超过一半的,可做10R照片。。 5、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每类别不超过20张(组)。 6、组照算一张,在作品背后填写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题目,注明类别,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否则不予接纳参赛)。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7、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本会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网站、展览、印刷品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二、评委组成 本届展览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至少有3-5人组成,邀请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及本市的摄影专家担任评委,为使评比公平公正,评选现场开放给影友观摩与监督。 三、类别与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分A、B二类,入选作品共计 132幅,视收到各类别张数调整各类别入选数量。 A类:社会生活类(包括人文风情、新闻、纪实等,A类作品不得修改原始数据),评出: 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10件,入选作品450件。 B类:艺术作品类(包括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城市风光、动植物等),评出: 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10件,入选450件。 凡有作品在本届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颁发相关奖杯和证书。 四、时间安排 截稿日期: 20138年10月18日 (以作品交到协会的具体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 20138年10月19日 展 览: 20138年11-12月在清远中际会展中心和连州(国际摄影年展期间)展出。 五、送稿地址:清远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 (清远市新城区银泉北路广播电视台对面中富-金鹰摄影冲印店(电话:3378788) 联系人:陈光颂13802892213 潘赣明 13622932122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市摄影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