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先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帖子内页:夏至 我与清远狗肉有个约
一闲  楼主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14:41   来自PC
       大凡爱狗之国人,吾见他们是多存狗性而独缺人性的。他们于身边父母兄弟姐妹朋友爱之不足,却唯独对狗宠之有余;他们给狗穿上类似自己的服装,喂之比粮食还贵的狗粮,并极力培养他们的“孩子”有恃无恐,骄横跋扈,乱吠乱跳,四处排泄的恶习。吾但见此类“衣冠禽兽”,总是还以牙齿,将其烹之而后快!
       西人爱狗,却另当别论。古时,人家是狩猎民族,狗是猎人最得力的助手,朝夕相处,自然生出不一样的感情;现代,人家除了爱猫狗蛇鼠,还爱家人朋友邻居路人甲路人乙,更专爱残疾儿童,爱至一切自然与生命。此谓信仰,博爱。与所谓“爱狗”之国人殊不同,西人视狗为家庭成员,狗品即人品,狗不教主人过,故养之必严教,绝不姑息。吾但见之番狗,从不乱吠乱跳,遇人彬彬有礼,直使吾生出喜爱与尊敬来。嗟乎!国人连自己儿女都不识教,何况狗焉?!此类“爱狗”之国人,连自己千百年文化传统都不识不爱,有朝突然多出许多钱来,就不知所以,买个“爱疯”手机就以为与全球文明同步,养条名犬就以为人凭狗贵,却全然不知,世界上的其他人类,只当你们是一群得瑟的“土狗”而已。
       言多矣。吃罢!

共14条回帖只看楼主
金枪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15:31   来自PC
:);P
凉风摩旅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15:51   来自PC
呵呵,精辟。
光与影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16:16   来自PC
;P;P;P
阿强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17:33   来自PC
:)
亦意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17:52   来自PC
狗,本吃翔之物,今却大吃所谓狗粮,以示高贵,奇也;又喂以火腿,致同属家畜的猪招致杀戮,悲哉!

狗,本家畜,与鸡,鸭、牛、羊、猪等无异。野生动物需要保护,盖因其稀少之故。家禽家畜被人类训化,由人类处置,乃天理。

养狗之人,为一己之私,将狗做绝育手术,惨绝狗寰,天理难容!溜狗之时,任狗随地大小便,误伤人类,着实讨厌!爱过之后,随意丢弃,致流浪狗遍街,着实无良!高速抢狗,档口下跪,爱狗人士,非为争狗权,实乃脑进水!
登顶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18:57   来自PC


;P;P;P;P;P;P;P;P;P;P;P;P;P;P;P

感觉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1日 21:50   来自PC
狗,本家畜,与鸡,鸭、牛、羊、猪等无异。
一闲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2日 11:27   来自PC
亦意 发表于 2014-6-21 17:52

狗,本吃翔之物,今却大吃所谓狗粮,以示高贵,奇也;又喂以火腿,致同属家畜的猪招致杀戮,悲哉!

狗,本 ...


:victory:

布衣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2日 22:28   来自PC
百家之言方可荡显我大中华之言论自由!:lol
山村的老夫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3日 11:26   来自PC
狗与家畜无异,可以食。狗肉滚三滚,神仙都倚唔。。。。。:lol
小笨驴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3日 11:54   来自PC
:lol:lol;P;P:D:D笑喷我了,又很有道理,人识得本性就好,以前我的小狗被偷狗人害死了,我哭了两天。
子俊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3日 12:57   来自PC
干涉人家的自由是一种偏激的行为,这些爱狗人士真的用错方法了。
凉风摩旅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3日 20:32   来自PC
楼主分析精辟。:lol
行至水尽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4年6月24日 10:02   来自PC
支那狗:$
  • 0
  • 14
  • 加收藏
  • 粤ICP备14018191号© 2020 清远休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