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第一跑 楼主发表于 2009年11月4日 14:45 来自PC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清远市体育局、阳山县人民政府
阳山县体育局
中国移动通信阳山分公司
1、比赛时间:11月 26日— 27日
2、比赛地点:起点为大坪洞上洞,终点为第一峰最高点。
各地级市、省各行业体协、清远市各县(市)区,阳山县各乡镇组队参加。
个人和团体赛。
1、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具有广东籍户口或持有广东暂住证以及长期在广东工作、生活者均可参加,运动员报到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大会进行抽查(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无效)。
2、公开组名额限制,只限报300名(包括个人、团体),额满截止。
3、公开组团体比赛:领队1人,参赛运动员3人。
4、公开组参赛年龄:青年组:17—39周岁;中年组:40—50周岁,超出年龄不得参加。
5、各参赛单位必需为参赛运动员(包括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保险和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医院证明。在比赛期间如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所需一切医疗等费用自理。
1、赛道是沿途设有路标的盘山公路,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路线完成全程方可登记成绩。
2、团体计分办法:获得前十名内的运动员进行计分,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如此类推。
3比赛时间:全程时限为2小时,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跑完全程,不予记录成绩。
1、携带火种进入赛区生火、吸烟。
2、无论是有意或无意,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重大经济损失和破坏自然风景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3、不听众大会指挥、不按照比赛路线进行,自行走捷径者。
4、在比赛过程中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者。
5、故意在赛道上设置路障、阻碍其他参赛队员者。
1、个人奖励男、女子前十名。第一名奖杯一座和奖金证书、第二名各奖励证书和奖金,名次如数录取。
2、团体奖励前六名(奖旗或牌扁),名次如数录取。
1、报名:每人需交报名费50元,请各参赛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一起寄到(或传真0763-7886599)清远市阳山县体育局。(阳山县工商银行、账户名:阳山县体育事业管理局、
账号:2018025109026404027)
2、报到:各运动队请于11月26日17时前到阳山县体育局报到。报到时提交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保险或医院健康证明。
3、11月27日比赛。
县外各参赛队食宿由组委会负责,差旅费自理。县内参赛队经费自行解决。
仲裁委员和主要裁判由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指派,不足部分由清远市体育局、阳山县体育局选派。
1、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2000元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50%,败诉则全额上交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作为开展群众体育经费。
2、参赛队伍必须自带队旗(包括旗杆)
3、阳山县体育局:电话:0763-7889817 传真:0763-7886599
邮编:513100 联系人:古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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