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主办: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广州市登洪丰广告有限公司 承办:广东震威跆拳道健身俱乐部 协办:所有承办和参与本次赛事的其他团体和单位 二、竞赛地点: 清远市体育馆 三、竞赛时间: 2009年12月26日-27日 四、参加单位: 广东省内各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会员单位及部分特邀社会团体单位 五、竞赛项目:总竞赛级别127个 (一)、竞技比赛:共77个参赛级别 (1)成年组 18个 1、男子: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8KG、+78KG。 2、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7KG、+67KG。 (2)青年组 18个 1、男子:46KG、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2KG 2、女子:40KG、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3)少年组 21个 1、男子:28 KG、30 KG、34KG、38KG、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2KG。 2、女子:28 KG、32KG、36KG、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4)儿童组 20个 1、男子:22KG、25KG、28KG、32KG、35KG、38KG、41KG、45KG、49KG、+49KG。 2、女子: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3KG、47KG、+47KG。 (二)、品势比赛项目及内容:共44个参赛级别 1、个人品势赛 32个 每队每级别限报3人参赛。每年龄组按道带颜色分为初级、中级、高级、黑带四个级别: (1)成年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2)成年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3)青年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4)青年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5)少年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6)少年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7)儿童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8)儿童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比赛内容: “初级”(包括白、黄带、黄绿):太极一章、太极二章、太极三章(预赛3选1, 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中级”(包括绿、绿蓝、蓝带):太极四章、太极五章、太极六章(预赛3选1, 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高级”(包括蓝红以上色带色):太极六章、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预赛3选1, 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黑带”(国技院1段以上): 高丽、金刚、太白(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2、团体品势赛: 12个 (1)各级别不分男女,每级别每队不限参赛队,人数3—8人,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 (2)团体品势比赛级别及内容:(共4个级别) 成人组:高丽、金刚、太白 (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青年组: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高丽 (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少年组:太极六章、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儿童组:太极四章、太极五章、太极六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3、混双品势赛比赛级别及内容:(共4个级别) 成年组:太极八章、高丽、金刚 (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青年组:太极六章、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少年组:太极三章、太极四章、太极五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儿童组:太极一章、太极二章、太极三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4、跆拳道舞比赛,不分男、女组别: 4个 成年组 青年组 少年组 儿童组 (四)、特技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共6个参赛级别 (1)少年组(男、女):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 (2)青年组(男、女):1990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间出生; (3)成年组(男、女):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参加办法: (一)年龄要求: 成年组: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年组:1990年01月0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组:1994年01月0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1997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该组竞技比赛必须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方可参赛)。 (二)在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注册中国跆拳道协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方可报名。参加时需带 个人会员证参赛,暂时未能在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注册的团体和个人如需参赛,可向省跆 协递交参赛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参赛。 (三)各单位、道场报队数不限,各参赛队运动员人数不限,竞技项目、品势项目、特技项目、 跆舞项目各组级别不限报运动员人数,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 (四)参赛队推荐选派优秀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推荐裁判员须参加中国跆协或者广东跆协主办 的裁判员培训班。 (五)参赛队伍在规定报到当天,必须递交参赛担保书,并必须上交县(区)级医务部门体检合格、 医生确认可以参赛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组委会统一办理保险) 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 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七、竞赛办法: 1、竞技比赛: (一)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三)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2分钟,中间休息三十秒。 (四)若某级别不足3人参赛,则该级别运动员升级参赛。 (五)参赛队伍不得借调本省及外省市跆拳道专业队及最近两年有参加广东省少年锦标赛的运动员 代表参赛队参赛,如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比赛资格和成绩并追加该参赛队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六)教练员必须参加中国跆协、广东省跆协举办的教练员培训班,并按规则要求着装,否则将不能 报名和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2、品势比赛: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二)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若某组别不足8人(含8人)参赛,则该组别减二录取名次, 不足3人(含3人)则该组升级别比赛。 (三)品势团体、混双品势、跆拳道舞赛均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每级别报名 队数不足3队(含3队)则由组委会根据情况安排合级别比赛。 (四)跆拳道舞比赛:不分男女,每队限报1队,人数3-8人, 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时间2分钟— 3分30秒(超时或不足时间均扣分),自配乐。全套跆拳道舞必须包含不低于50%的跆拳道技术动作。 (五)比赛内容:由裁判长在比赛前一日下午2点的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上根据各级别比赛 内容的范围进行抽签并宣布品势预赛和决赛的比赛内容。 3、特技比赛: 个人特技:需要完成“2个规定动作”+“2个自选动作”共4个比赛动作; A:少年组规定动作:①腾空后旋踢; ②腾空前踢; B:青年组规定动作;①540度腾空后旋踢;②腾空三侧踢; C:成年组规定动作:①360度腾空横踢;②无障碍腾空侧踢。 要求:个人比赛每组比赛时间为2分钟,每超时10秒扣分1分;特技比赛所需木板、大理石及 其它器材自备,但须经组委会认可; 八、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竞技比赛: 个人奖:每级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冠军选手获得参加总决赛的晋级赛资格。 2、品势比赛: 个人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冠军选手获得参加总决赛的晋级赛 资格混双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冠、亚军选手获得 参加总决赛的晋级赛资格团体品势: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牌匾奖励,按12、 10、8、6、4、2计分。 3、跆拳道舞比赛: 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牌匾奖励,按12、10、8、6、4、2计分。 4、特技比赛: 个人奖:每级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冠、亚军选手获得参加总决赛的 晋级赛资格。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六名,授予奖匾奖励,有裁判组提名。 6、设“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各10名颁发锦旗或奖状。 7、设个人“优秀运动员奖”,授予奖状,由裁判组提名。 8、设“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自动获得广东省跆拳道协会2009年度优秀道馆的候选单位资格。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比赛日期前一周截至报名,各道场填写报名表一份,必须有道馆盖章(见附件) 填写参赛担保书(见附件),同时各道馆统一在网上于比赛日期前一周报名,并 将报名表传真一份和发电子版到省跆协确认,逾期报名不予办理。 联系人:董月霞 王君;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56号体校击剑馆二楼 联系电话:020-87555088; 传真:020-87554817 ; 邮编:510500 (二)各道场于比赛日期前一日到赛区报到(携带保险证、参赛担保书),清远分赛区报到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半环北路清远市体育馆西门跆拳道办公室,并在晚上八点正整召开领队、 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缺席者取消该队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比赛前进行,按实际体重+0.5公斤进行,如超重则取消参赛资格。 称量体重地点:分赛区比赛场馆。 十一、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广东省跆拳道协会选派,裁判员由分赛区裁判员培训班 的优秀学员组成。 (三)裁判员于必须参加分赛区举办的裁判员学习及考试(须交纳培训费,合格者颁发中国跆拳道 协会裁判员证,日程安排见附件,未担任本次裁判工作的会员也可以参加报名培训和考试)。 十二、有关事项: (一)参赛管理费: 280元/人(含保险费),运动员只限参加其中一个项目的比赛,如需参加 多项比赛,则须另外每项再补交100元。 (二)未注册的单位、个人如需注册,须提前到省跆协办理注册手续(交2张 1寸彩色相片和 身份证复印件)。参赛队伍的差旅、食宿费全部自理,如需要帮助联系食宿的单位, 须提前致电跆协办公室或者分赛区负责人协助安排。 (三)大会负担竞赛组的费用,提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比赛期间用餐(队伍用餐自理), 并赠送参赛人员一本《跆拳道》杂志及颁发参赛证书。 (四)请准备1寸的相片,作为比赛时证件丢失时补办临时参赛证需要(按25元/人/次收手续费)。 十三、参赛护具: 必须穿戴护甲、头盔、护臂、护胫、护手套、护挡、护齿等护具,护具由各队自理,如未按 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必须符合 中国跆协规定的器材)。 十四、本规程竞技、品势、特技各组级别个人冠、亚军再参加晋级总决赛的资格赛,具体要求 见补充通知; 十五、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