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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帖子内页:天作之合的婚姻
以斯帖  楼主
发表于 2010年3月9日 21:30   来自PC

在国外某小镇的深夜,一个虔诚年轻的基督徒硊在卧室中默默地祈祷:“上帝啊,我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你给我预备的妻子在哪里呢?上帝啊,我的主,我愿意遵行你的旨意并接受你所给我预备的妻子……”
与此同时,在这个小镇的另一个屋子里,有一个姊妹硊在床前向上帝祈祷:“上帝啊,我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了,你给我预备的丈夫在哪里呢?我将是谁的骨中骨,肉中肉呢?我又是谁的肋骨呢?主啊,求你指示我,引导我,并给我预备……”
弟兄是个非常优秀的弟兄,他外表俊美,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而且在教会中也很有恩赐,他虔诚爱神服事主。他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却没有等到上帝给他预备的姊妹作妻子。尽管在教会中有许多单身姊妹喜欢他,追求他,但他由于爱神的缘故,他不敢自己去选择。他会每天深夜硊在卧室中向上帝祈祷,求上帝帮他选择,并求问上帝:“上帝啊我的主,我愿意遵行你的旨意,求你告诉我,哪一位姊妹才是你给我预备的妻子呢……”
姊妹是个很虔诚的姊妹,她从小双目失明,容貌也没有其他女孩漂亮,在这个教会中,她总是被忽视。她已经到了该嫁人的年龄了,虽身有缺陷,但她也有着其他女孩子对爱情的渴望与憧憬。然而,身体的缺陷令她很自卑,她不敢像其他姊妹一样去追求自己所喜欢的弟兄,只有晚间单独地来到上帝面前祈祷:“上帝啊,你给我预备的丈夫在哪里呢?求主给我预备……”
弟兄仍为自己的婚事祈求着,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
姊妹也为自己的婚事祈求着,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
……
有一日晚上,弟兄照旧为他的婚事向上帝祈求,突然有声音说:“孩子,我给你预备的妻子,就是那位失明的姊妹!”这位弟兄一听,惊讶万分:“主啊,那一定不是你的意思,是我听错了……”
弟兄无法相信这个事实,隔了几天,这个弟兄又来到上帝面前向上帝求问,但上帝还是那样地回答他……
姊妹也仍为自己的婚事祈祷着,只是未得到任何神的启示,但她仍凭信心祈求着……
弟兄经过了一段痛苦的内心挣扎,泪流满面在上帝面前表示,他愿意选择上帝的旨意并愿意娶那位失明的姊妹为妻,可眼泪还是不住地流……
在一个极普通的日子里,这个小镇上举行了一个非常隆重而又特别的婚礼。说她隆重,是因为这个婚礼来了很多人,不仅本镇的基督徒和牧师们来参加,而且连外地的基督徒们也闻讯赶来参加这个婚礼。说她特别,是因婚礼上的新娘是个双目失明的人,而新郞却是极其优秀俊美的人。更特别的是,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在流泪。他们有的是为这个姊妹感恩而流泪,有的是为弟兄惋惜而流泪,更多的人则是为上帝安排的婚礼而流泪。
新娘的泪水在婚礼上就没停止过,因她实在是从心里向上帝感恩,此时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新郎的泪水更没有停止过,这泪水是他内心争战、痛苦挣扎出来的泪水,似感恩的泪水,更似委屈的泪水……
在婚礼结束的晚上,新房里只剩下弟兄和姊妹二人。他们谁也不说话,只有泪水不住地流。最后,还是弟兄打破了沉寂,说:“我们一同祷告,然后休息吧!”于是,二人一同硊在床前向神祷告。当祷告结束后,新娘突然惊叫:“我看见了,弟兄!我看见你了!”弟兄还以为姊妹是因幸福而说的痴话。姊妹又把自己看到弟兄穿衣服的样式说给弟兄听。弟兄睁大眼睛激动地说:“你看到了吗?你真看到了吗?”“是的,我能看见了!”弟兄忽然发现姊妹的眼睛和正常人的眼睛一样了,再仔细端详她的容貌,发现她的姊妹是那样地漂亮、美丽,超过所有曾追求过他的姊妹。“上帝啊!我成了何等有福的人,居然娶到这样一位漂亮妻子,这实在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我是最有福的人……”弟兄感慨着。姊妹更为激动,说“我是天下最有福的女人,别的女人生来第一眼看到的可能是父母或是接产医生,而我却有人类祖母夏娃同样的福气,生来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我的丈夫……”
他们欢喜着,流泪着,这泪水是欢喜的泪,是感恩的泪,更是上帝得荣耀的泪……
笛子编后话:此见证是我在福音电台捉到的一个真实见证,见证中的事情是发生在何年代不得而知,但电台上说此见证是三十年前有人做的真实见证。很久以来,就想把这个美丽见证写出来,但又恐本人的拙笔表达不出此见证的美丽来,故迟迟未动笔。直到昨晚,应一姊妹要求,才鼓足勇气把见证写出来,与众弟兄姊妹分享!愿上帝藉此见证安慰那些在婚姻上凭信等候的人!愿上帝赐福给浏览此文的每一个人!阿门!

共12条回帖只看楼主
日出东方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9日 21:52   来自PC
唉,又是一篇无所不能、无法稽考的童话故事,能给予苦难的虔诚教徒什么有益的启示呢?

如果唐僧有用,还要孙悟空干什么?
以斯帖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9日 22:42   来自PC


发此文章时,我的手停了一下。因为我知道会有像您这样的留言!

但是我还是发了

现在的人看不见的东西是没有人相信的。

所以,看得最多的就是苦难和无奈还有失望!

从来没有人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

但是,在上帝里,是因信称义的!

可惜的就是,世人很难停下脚步去了解,觉得根本没有这个信仰的必要!

人总是到了尽头才会寻找!

圣经果然说得没错,人的尽头就是神的开始!

好的东西,奇妙的东西只有很少数人得到过!

因为他们在上帝面前停住了脚步!

硕鼠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08:35   来自PC
很高深`````
猜猜菜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08:38   来自PC
宗教趋人向善这是好事,但依托所谓的“神迹”来宣传就不必了。先解决火烧布鲁诺的“神迹”吧。。。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布鲁诺,由于批判《圣经》并坚决赞同哥白尼的日心说,1600年2月,在罗马鲜花广场被烧死。

  17世纪30年代至1646年波兰传教士穆 尼阁(Nieolas Smoglenski,1609——1655年)来华为第一阶段 在这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以徐光启组建和主持历局,编译系统介绍西方天文学的大型丛书《崇祯历书》为契机,哥白尼的名字在中国学者 当中迅速传播。

  1634年,《论宇宙或光》脱稿,此书以哥白尼学说为基础,与教会的观点不相容,而伽利略又正遭致教会迫害,笛卡尔只得暂不发表。

  1634年编成的《崇祯历书》中译用了《天体运行论》中的大量材料,但由于传教士的隐瞒、歪曲,哥白尼学说却没有被介绍过来。

  1633年6月22日,宗教法庭宣布哥白尼学说为邪说,判处伽利略终身监禁,宣布(对话)为禁书,然后,逼迫伽利略进行发誓。

  1633年,伽利略受到宗教裁利所审利,利处终身监禁,其著作《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被列入《禁书目录》

  1632年伽利略著书立说捍卫哥白尼体系时已年过半百。

  伽利略在1632年发表了《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的对话)给哥白尼体系以决定性支持,1638年发表了《关于力学与位移运动两门新科学的讨论及数学证明》批驳了统治欧洲达两千多年之久的亚里士多德关于运动和运动原因的理论,创建了实验、物理思维和数学演绎三者巧妙结合的研究方法。

  1632年,伽利略《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体系的对话》问世。

  1632年,伽利略发表《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宇宙体系的对话》以新的观测事实再次猛烈抨击荒谬的托勒密宇宙体系。

  1622年来华的汤若望在其后来写的《历法西传》中,已提到哥白尼,并说“已上哥白尼所著,后人多祖述焉。

  1618~1621年,开普勒发表了《哥白尼天文学概要》简明扼要地叙述了哥白尼的理论,并以自己的发现补充、修正和发展了哥白尼的学说。

  1618~1621年,开普勒写了《哥白尼天文学概要》一书,把天文学的研究概括为5个方面: 观测天象;提出对观测到的天象进行解释的假说;宇宙论的物理或哲学;推算天体过去与未来的方位; 有关的仪器制造和使用的机械学。

  直到1979年11月11日,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才决定为伽利略平反,为他恢复名誉。
日出东方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08:55   来自PC
2# 日出东方

发此文章时,我的手停了一下。因为我知道会有像您这样的留言!

但是我还是发了

现在的人看不见的东西是没有人相信的。

所以,看得最多的就是苦难和无奈还有失望!

从来没有人相信会有这样的事 ...

以斯帖 发表于 2010-3-9 22:42


纯属探讨,说错莫怪:

佛法无边,上帝万能,这些对于深入其中的教徒来说,自然是真理。但对于芸芸众生来说,极乐世界和天堂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正如你所说,人或者只有在尽头,即极度绝望的时候才会想到这些,而平常的柴米油盐才是真正需要我们面对的。理想和现实是两码事。

就楼主所提的案例来说,按人之常情,我相信90%的人都不会只听信上帝的旨意而去娶这个姑娘(声明:我绝对没有歧视的意思),除非山穷水尽时。皆大欢喜的结局自然是吸引人的,我相信楼主这个案例想要说明的是好人有好报,但那几率和偶然性……呵呵,大家都知道。

如果人人都依上帝的旨意办事,违心地做着凑合的事,总幻想着终有一天乌鸦会变凤凰,那么世上恐怕会出现更多不幸的婚姻,于世人未必是福音。

我不会否认超自然力量的存在,但我更相信自然界中我们所能亲身体验得到的东西,而不是寄望于虚无飘渺的所谓理想。
行至水尽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09:00   来自PC
聽過某些故事那誰誰把眼睛給哭瞎、哭流血啥的,沒聽過瞎的給哭好了。。。

哈哈。

“我等将成为牧羊人,为了你,我的主,为了你,从你手中继承权柄,我等的脚将迅捷地执行您的旨意,用他们的灵魂,让这条流向你的河流生生不息。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
阿信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09:36   来自PC
信春哥,得永生,原地复活不掉血!信春哥,考试过四级不挂科
以斯帖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17:32   来自PC
5# 猜猜菜

实在没有想过以你所说的“神迹”作为宣教的文章!

信仰是自由的,是互相尊重的!

看来您对宗教有研究,如果有时间请移步看看吧!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09229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坚持“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结成了爱国统一战线
秋千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17:57   来自PC
宗教趋人向善这是好事,但依托所谓的“神迹”来宣传就不必了。

赞同猜猜菜这一句的说法,我没有任何宗教,但也感到宗教信仰是可以对相信的人起到精神的寄托,所以遇到问题也会欣然去面对。但是这种神迹,并不认可。
猜猜菜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0日 21:22   来自PC
本帖最后由 猜猜菜 于 2010-3-10 21:37 编辑



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google。上图是关于“什么是神迹?”上帝恰好让“百度知道”提到“失明的人突然能重见光明是神迹的一种。”感谢上帝!

楼主转帖的文章中提到的“神迹”有若干处:

之一,“有一日晚上,弟兄照旧为他的婚事向上帝祈求,突然有声音说:“孩子,我给你预备的妻子,就是那位失明的姊妹!”这位弟兄一听,惊讶万分:“主啊,那一定不是你的意思,是我听错了……”

弟兄无法相信这个事实,隔了几天,这个弟兄又来到上帝面前向上帝求问,但上帝还是那样地回答他……”

兄弟疑似和万能的上帝对话上了。

之二,“

姊妹是个很虔诚的姊妹,她从小双目失明,容貌也没有其他女孩漂亮,在这个教会中,她总是被忽视。。。。。。”“再仔细端详她的容貌,发现她的姊妹是那样地漂亮、美丽,超过所有曾追求过他的姊妹。“上帝啊!我成了何等有福的人,居然娶到这样一位漂亮妻子。。。。。”

姐妹疑似被上帝整容了。

之三,“当祷告结束后,新娘突然惊叫:“我看见了,弟兄!我看见你了!”弟兄还以为姊妹是因幸福而说的痴话。姊妹又把自己看到弟兄穿衣服的样式说给弟兄听。弟兄睁大眼睛激动地说:“你看到了吗?你真看到了吗?”“是的,我能看见了!”弟兄忽然发现姊妹的眼睛和正常人的眼睛一样了。。。。”

疑似上帝让失明的姐妹重见光明。

从楼主的转帖上下文可知,此文之前的来源是外国某福音电台节目宣传的内容,然后是某位博客主引用和点评。

最后是关于“宗教信仰自由”。

依我个人的理解,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指: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有信仰此教的自由,也有信仰彼教的自由。有不信此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彼教的自由。

所以不能禁止楼主发表文章,也不能禁止我发表不同的看法。

再者,所谓法律上赋予的“自由”是有约束的“自由”,并非自由自在,想点就点的。

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目前尚未有福音电台,福音报纸等等。。。。。。。
行至水尽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1日 17:46   来自PC
比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目前不能自由遷徙,不能上街表達意愿等等。。。

樓下請繼續。
第二个思思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0年3月12日 13:39   来自PC
比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四川震区尤甚)目前不能随意集会随意离开居所等等···

楼下要继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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